一、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事业单位、其他组织,可向中国(上海)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申请维权援助:
(一) 注册或登记在本市的企事业单位、其他组织;
(二) 因涉外或重大的知识产权纠纷,开展相关维权或应对活动确有合理方案的咨询需求或经济上困难的。
其中“涉外”的标准主要为纠纷一方当事人为外国的自然人或法人。“重大”的标准是对本市的某个行业、产业,或重点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产生直接影响的。
二、维权援助形式包括:
(一)组织专家“会诊”。企事业单位、其他组织开展相关维权或应对活动确有合理方案的咨询需求的,援助中心可以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、知识产权代理、评估机构、律师事务所及司法鉴定机构人员就相关案件进行分析论证,制定具体的维权或应对方案;
(二)垫付中介服务费用。对经济确有困难的企事业单位、其他组织,援助中心可垫付其在知识产权维权期间的中介服务费用。待其经济情况好转或维权成功后,返还援助中心。具体垫付额度视案情由援助中心审定;
(三)其他援助形式。
三、请详细填写在线维权援助单内容,带*号标志的项目必须填写,否则将无法正常递交。
四、对于已提交的、符合要求的维权援助事项,援助中心将对其进行审核,在规定时间内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人,因此请确保申请人的联系电话及电子邮件填写准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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